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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学院(人文地理研究所)关于推荐2024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3-09-15 点击数:

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根据学校关于做好推荐2024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并组织实施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长:王丹、李开宇

副组长:李九全、苏红霞、上艳妮、隋丽娜、苏晓智

员:辛健、杨军辉、杨晓俊、杨国庆、杜娟、李宇青、焦议

二、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名额分配原则,即包括:各专业学生人数、一流专业数、硕士授权点数,我院2024推免生指标10名。经学院2024届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各专业推免名额分配如下:旅游管理专业5名,酒店管理专业2名,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2,剩余1个名额由酒店管理专业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以联评的方式进行评选。如有学生在公示期内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推免资格,由学院推免工作组重新分配该名额。

三、推免对象与条件

1.凡我院2024届符合教育部文件规定要求的优秀本科毕业生均享有被推免的权利,学生自愿报名,公平竞争。为对学生进行全面考察,经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申请推免的学生除应符合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外,总评成绩排名计算依据如下:本科第一、第二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加上第三学年不含通识选修、辅修、实践周成绩的所有课程成绩之和的平均分。按照总评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其中,综合测评成绩由以下三项构成:A、品行表现测评占综合测评总分的20%;B、学业表现测评占综合测评总分的70%;C、文体表现测评占综合测评总分的10%

2.凡在校期间,主持或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的专业相关赛事活动成绩突出、有科研创新成果、获得省级及以上各类奖励的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3.凡在校期间,有重修、补考记录或者有违纪行为受到校、院纪律处分包含通报批评),不予推荐。

四、推免工作程序及安排

1.学生根据推免工作实施细则自愿提出申请。

2.学院依据学生总评成绩进行排名,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初审推荐名单,确定推免人选。

3.公示并上报。

旅游学院(人文地理研究所)

20239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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