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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外国语大学 旅游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调剂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发布时间:2025-04-08 点击数:

根据西安外国语大学《西安外国语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学院复试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安全有序、科学选拔、公平公正的工作原则,突出学科特色和需求,严格规范考核流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复试录取工作质量。

二、我院接受预调剂的专业

学院

接受调剂专业代码及名称

接受调剂考生初试门类/一级学科/专业要求

旅游学院

旅游管理120203

12管理学

三、复试安排

复试安排

专业

科目

时间

地点

笔试

旅游管理

旅游学综合

4月10日13:00-14:30

JC402

面试

专业综合/外语听说能力/

/思想政治考核

4月10日

15:00-18:00

JC402

四、复试资格审查

(一)复试资格审查时间安排

专业

日期

时间

地点

方式

旅游管理

学术型硕士)

4月8日

12:00-18:00

lyjxb@xisu.edu.cn

线上提交资格审核材料的扫描件

(二)考生复试时须携带材料

①有效居民身份证;

②《准考证》;

③毕业证、学位证(应届生需提供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在校期间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⑤个人竞赛或科研成果材料;

⑥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须携带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⑦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交相关支撑材料。

⑧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进行审核,同时递交复印件一份,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复试。

五、旅游管理学术型硕士复试内容及要求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强化复试综合考核,注重对考生科研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一贯表现的考查。复试内容包括笔试(专业能力考核)、综合面试、外语听说、思想政治考核四部分。

1.笔试(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复试笔试科目:旅游学综合。

内容范围:包括旅游文献翻译和旅游学概论。旅游文献翻译考查学生灵活运用相关翻译理论和技巧对涉及旅游行业发展的文献进行翻译的把握程度。考试形式包括汉译英、英译汉;

旅游学概论考试范围主要包括旅游基础知识、旅游业的构成及一般特点、旅游发展影响、中国旅游发展政策、旅游发展热点等。需要灵活地运用所学原理分析旅游发展中的问题,考试形式为针对给定材料进行专业论述。

2.专业综合面试考察考生心理素质、专业知识培养潜力治学态度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满分20分,低于12分不予录取。测试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4.思想政治考核:采取面试形式进行,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不合格不予录取。我校还将采取“函调”的方式对拟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

六、总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之和=专业知识考核成绩+外国语听说能力考核成绩(旅游管理专业硕士加入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

总成绩=(考生初试总成绩÷初试各科满分之和)×60+(考生复试各项成绩之和÷复试各项满分之和)×40。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七、录取

(一)排名原则

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若总成绩相同,按照初试自命题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初试无自命题专业按照初试总成绩排序。

(二)以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属专项招生,单独录取。

)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至校医院进行体检,并向学院教学办公室提交含考生照片、肝功和胸透检查结果,且加盖医院公章《体格检查表》。

八、违规处理

参加复试考生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1.携带规定以外的材料或者电子设备参加复试的;

2.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3.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4.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5.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6.其他形式违纪、作弊行为。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监督和复议

1.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程督察,提供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

2.学院联系方式:029-85319507,lyjxb@xisu.edu.cn,请考生及时关注西安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公告。

3.本实施细则,由旅游学院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9-85319507

人:乔老师、李老师

联系地址: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教学楼H302


西安外国语大学旅游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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